国标代码 | 10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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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在 地 | 陕西 |
院校特性 | 31所独立 |
院校隶属 | 陕西省教育厅 |
学历层次 | 本科 |
办学类型 | 学院 |
院校类型 | 艺术,美术 |
开设专业 | 艺术史论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动画 美术学 绘画 雕塑 摄影 书法学 中国画 艺术设计学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 公共艺术 工艺美术 数字媒体艺术 艺术与科技 实验艺术 文化产业管理 学前教育 艺术教育 |
网站地址 | http://www.xafa.edu.cn/ |
咨询电话 | 029-88222342 |
院校地址 | 西安市含光南路100号 |
录取办法:(1)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2) 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综合面试、专业、文化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3) 按教育部要求高职(专科)专业录取时直接采用考生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简称省统考)相关专业成绩,不再组织校考,未涉及美术类统考的省份采用我院校考成绩。录取原则:1、本、专科文化课计分方式:(文化总分为考生实际所得文化成绩总分)(1)文、理科考生:文化满分及文化总分(含数学成绩);(2)个别不分文、理科的省份,文化满分及文化总分(含数学成绩)。2、本科录取原则:(我院2011年专业课满分为200分)(1)美术史论专业方向:文化课占80%,专业课占20%,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80)+(专业总分÷200×20)(2)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方向:以形体测试成绩为主。(3)其他专业方向: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专业总分÷200×60)3、高职(专科)录取原则:(专业课满分为考生所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满分,未涉及美术类统考的省份以我院专业课满分为200分计算)(1)艺术设计专业方向: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60)
文章标题:西安美术学院2011年本科录取办法
本文链接:https://www.mei-shu.com/edu/2/news-448.html
本文栏目: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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