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美术学院

九大美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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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代码10523
所 在 地湖北
院校特性31所独立
院校隶属湖北省教育厅
学历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学院
院校类型艺术
开设专业文化产业管理 艺术史论 艺术设计学 艺术教育 美术学 产品设计 工业设计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表演 服装与服饰设计 风景园林 环境设计 影视摄影与制作 摄影 视觉传达设计 工艺美术 陶瓷艺术设计 雕塑 数字媒体艺术 动画 公共艺术 绘画 书法学 中国画
网站地址http://www.hif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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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美术学院2025年普通本科招生校考专业考试科目及考试大纲公告

2024-12-02 12:40 4634
湖北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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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美术学院2025年本科招生共有5个校考专业,校考组织分网络远程考试初选、现场考试两个阶段进行,各阶段考试科目及大纲公告如下:

一、校考考试专业

序号

所属类别

专业

1

书法类

书法学

2

美术与设计类

中国画

3

绘画

4

动画

5

雕塑

二、考试科目、范围及时长

(一)网络远程考试初选考试科目

专业类别

考试科目

考试范围

考试时长

画幅

美术

与设计类

命题创作

主题创意、人物动态组合、场景组合

60分钟

8K素描纸

(自备)

书法类

书法临摹

字体临摹

(提供相应临摹图片)

60分钟

四尺三开宣纸

(约46*69cm自备)

备注:网络远程考试初选各考试科目均为150分制;初选成绩不计入现场考试总成绩。

(二)现场考试考试科目

专业类别

考试科目

考试范围

考试时长

画幅

美术

与设计类

色彩

静物写生

180分钟

8K水粉纸

素描

人物头像写生

180分钟

8K素描纸

书法类

篆刻

(印稿设计)

提供规定内容,设计白文、朱文印稿

60分钟

8K素描纸

书法创作

①篆书创作②除篆书外的其他字体创作

90分钟

四尺三开宣纸2张(约46*69cm)

备注:现场考试各科目分值均为100分(考生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网络远程考试初选考试大纲

(一)美术与设计类考试科目:命题创作

1.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绘画语言的创意表现能力。

2.考试范围:

主题创意、人物动态组合、场景组合等。

3.考生须自备的工具材料:

8K素描纸、黑色铅笔、炭笔和橡皮,不得使用其他颜色绘画工具。

4.考试要求:

(1)命题创作具有原创思想,突出创意思维;

(2)构图完整,构思合理;

(3)表现生动,艺术感染力强。

(二)书法类考试科目:书法临摹

1.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对书法作品的临摹能力。

2.考试范围:

根据提供的摹本,完成临摹作品一幅。

3.考生须自备的工具材料:

(1)四尺三开宣纸一张(约46*69cm);

(2)毛笔、墨汁、画毡、墨盒等用具。

4.考试要求:

(1)章法完整,布局合理;

(2)字形结体能较好地把握平正与变化的关系;

(3)笔法能够表现提按、使转等书写技巧,书写流畅;

(4)字形准确,用笔精到,书写性强,整体协调,气韵生动,形神兼备,无错别字。

四、现场考试考试大纲

美术与设计类考试科目

(一)考试科目:色彩

1.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对色彩基本规律的认识;对色调、色彩关系的理解;画面构图和形体塑造的能力。

2.考试范围:

静物写生。

3.考生须自备的工具材料:

(1)水粉或水彩颜料。不得使用丙烯、油画颜料、马克笔等绘画材料;

(2)画板、画架(画架高度不得超过80CM);

4.考试要求:

(1)构图合理、画面完整;

(2)色调明确、色彩关系合理;

(3)色彩塑造生动、画面协调;

(4)禁止使用色卡。

(二)考试科目:素描

1.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对画面的构图、造型、结构、空间、比例、质感等绘画语言的表现能力。

2.考试范围:

人物头像写生。

3.考生须自备的工具材料:

黑色铅笔、炭笔和橡皮,不得使用其他颜色绘画工具。

4.考试要求:

(1)构图合理、造型准确,比例及形体结构、透视关系准确,具有一定的表现能力和细节刻画能力;

(2)画面完整,主次关系和黑、白、灰关系处理得当,画面具有空间感、体积感和质感,工具材料运用熟练。

书法类考试科目

(一)考试科目:篆刻(印稿设计)

1.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对篆刻印稿的字法、章法掌握情况及分朱布白的能力。

2.考试范围:

根据提供的规定文字内容,分别设计白文印稿、朱文印稿。

3.考生须自备的工具材料:

铅笔、橡皮、直尺、毛笔、墨汁(红色)、墨盒等用具。

4.考试要求:

(1)合理布置区分白文印稿、朱文印稿,卷面清晰,一律绘制红色墨稿;

(2)印稿中使用的篆字符合古文字一般写法,印风有来源、有古意;

(3)试卷内容必须符合试题要求,不得在卷面上作任何记号。

(二)考试科目:书法创作

1.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对传统书法的理解与创作能力。

2.考试范围:

(1)完成篆书书体创作一幅;

(2)完成除篆书以外(隶书、楷书、行书、草书)自选书体创作一幅。

3.考生须自备的工具材料:

毛笔、墨汁、毛毡、墨盒等用具。

4.考试要求:

(1)章法完整,布局合理;

(2)字形结体能较好地把握平正与变化的关系;

(3)笔法能够表现提按、使转等书写技巧,书写流畅;

(4)取法有源,结字妥贴,用笔精到,书写性强,整体协调,气韵生动,无错别字。

本公告为方便考生了解考试内容发布,最终以后期发布的《湖北美术学院2025年本科招生简章》为准,学校保留因政策变更或不可抗力因素调整考试方案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