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标代码 | 106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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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在 地 | 重庆 |
院校特性 | 31所独立 |
院校隶属 |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
学历层次 | 本科,高职(大专) |
办学类型 | 学院 |
院校类型 | 艺术 |
开设专业 | 风景园林 建筑学 艺术教育 工业设计 数字媒体艺术 服装与服饰设计 产品设计 环境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工艺美术 实验艺术 摄影 影视摄影与制作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动画 雕塑 绘画 中国画 书法学 艺术设计学 艺术史论 美术学 |
网站地址 | http://www.scfai.edu.cn |
咨询电话 | 023-65921056 |
院校地址 | 沙坪坝区大学城南路56号 |
根据教育部2015年1月15日下达的“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5】1号)的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理论类(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建筑学专业报考办法做以下调整:
一、报考我校理论类(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及建筑学专业的考生,无需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符合2015年高考报名条件的艺术类考生均可报考,是否参加省美术专业统考按照所在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我校不做特别要求,志愿填报请选择四川美术学院艺术类提前批。
二、报考我校理论类(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及建筑学专业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高考所在省级教育考试院和我校校园网上远程填报专业志愿。考生在所在省级招办填报我校志愿时(填报时间和地址根据各省级教育考试院安排),第一志愿专业必须与网上填报的专业相一致,如果不一致,将按考生网上所填志愿为准。
四川美术学院志愿填报时间:6月10—28日,网报地址:http://zsb.scfai.edu.cn。
三、我校造型类、设计类专业的报名考试及录取方式不变,详见我校2015年本科招生简章。
特此说明,请考生特别注意。
文章标题:四川美术学院调整2015年美术学、艺术设计学、建筑学专业招生办法
本文链接:https://www.mei-shu.com/edu/5/news-563.html
本文栏目: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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