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标代码 | 10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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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在 地 | 北京 |
院校特性 | 教育部直属 |
院校隶属 | 教育部 |
学历层次 | 本科 |
办学类型 | 学院 |
院校类型 | 艺术 |
开设专业 | 动画 美术学 绘画 雕塑 摄影 书法学 中国画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 数字媒体艺术 实验艺术 建筑学 |
网站地址 | http://www.cafa.edu.cn |
咨询电话 | 010-64771056 |
院校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南街8号 |
1、自2012年始,我院建筑学专业依据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最低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文、
理科“本科二批”分数线(非艺术类);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原则不变。
2、为了支援新疆培养少数民族美术人才,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2012年我院造型艺术、中国画、艺术设计专
业将面向新疆本区内少数民族考生招收10名(民考民、民考汉、双语班)本科生,请此类考生在2011年12月登陆中央美术学院网址了解具体报考要求。
文章标题:中央美术学院2011年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链接:https://www.mei-shu.com/edu/4/news-169.html
本文栏目: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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