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标代码 | 10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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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在 地 | 陕西 |
院校特性 | 31所独立 |
院校隶属 | 陕西省教育厅 |
学历层次 | 本科 |
办学类型 | 学院 |
院校类型 | 艺术,美术 |
开设专业 | 艺术史论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动画 美术学 绘画 雕塑 摄影 书法学 中国画 艺术设计学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 公共艺术 工艺美术 数字媒体艺术 艺术与科技 实验艺术 文化产业管理 学前教育 艺术教育 |
网站地址 | http://www.xafa.edu.cn/ |
咨询电话 | 029-88222342 |
院校地址 | 西安市含光南路100号 |
我院2016年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领导下,严格遵守国家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和我院招生章程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招生政策,在学院纪委的全程监督下开展招生录取各项工作。根据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现将拟录取分数线公布如下: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
陕西拟录取分
外省拟录取分
1
130307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66.12
71.06
2
130310
动画
66.19
71.69
3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66.13
70.26
4
130503
环境设计
60.77
68.88
5
130504
产品设计
66.89
70.77
6
130505
服装与服饰设计
65.6
69.56
7
130506
公共艺术
64.96
66.41
8
130507
工艺美术
65.36
69.31
9
130508
数字媒体艺术
66.3
70.27
10
130509T
艺术与科技
65.92
66.51
11
130402
绘画
66.63
70.91
12
130404
摄影
60.19
67.46
13
130406T
中国画
67.18
70.05
14
130407
实验艺术
64.95
65.43
15
130403
雕塑
65.58
65.62
16
130101
艺术史论
416
501
17
130401
美术学
367
439
18
130501
艺术设计学
424
427
19
130405T
书法学
61.07
73.57
20
120210
文化产业管理
无合格生源
无合格生源
21
130202
音乐学
376
381/426
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录取网站和我院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状态和相关招生信息。
考生凭身份证号和姓名登陆“录取通知书查询”栏可查询录取状态:http://www.xafa.com.cn/bsbm/auth/searchnote/
咨询电话:029-88222342 、88247882
其他说明:
1、《录取通知书》将于7月18日以后统一通过EMS邮寄,任何人不得代领。
2、我院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3、我院2017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大纲已修订,请考生在9月份登陆我院招生信息网查询。
西安美术学院招生处
2016年7月18日
录取原则
1. 按照教育部规定,凡报考我院各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所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及音乐类专业统考,统考合格(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除外)(广东省考生报考我院所有专业需省统考合格),并且通过我院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才有资格报考我院。
2. 我院属教育部批准文化课自划线院校之一,录取时文化成绩须达到考生高考所在省艺术类最低控制线,文化成绩不承认任何政策加分,我院根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校考专业课成绩,政治思想品德考察及体检情况,按照各专业的录取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3.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绘画、摄影、中国画、实验艺术、雕塑、书法学专业录取规则为: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要求,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
4. 艺术史论、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录取规则为:资格审查合格,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后,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原则上文化课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二本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5. 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录取规则为:资格审查合格,文化课成绩应达到陕西省二本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
6. 音乐学专业录取规则为:所在省统考或联考成绩合格(山东籍考生校考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规定要求,按照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文章标题:西安美术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录取分数线
本文链接:https://www.mei-shu.com/edu/2/news-435.html
本文栏目:录取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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