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标代码 | 103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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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在 地 | 浙江 |
院校特性 | 31所独立 |
院校隶属 | 浙江省教育厅 |
学历层次 | 本科 |
办学类型 | 学院 |
院校类型 | 艺术 |
开设专业 | 艺术史论 广播电视编导 录音艺术 动画 影视摄影与制作 美术学 绘画 雕塑 摄影 中国画 艺术设计学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 公共艺术 工艺美术 艺术与科技 建筑学 风景园林 陶瓷艺术设计 |
网站地址 | http://www.caa.edu.cn |
咨询电话 | 0571-87164630 |
院校地址 | 杭州市南山路218号 |
中国美术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生招生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中国美术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贯彻“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我校学科发展需要,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生录取应当具备《中国美术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条件要求,以同等学历身份参加考试的考生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二、录取排名条件
1、外语单科成绩要求
(1)理论类专业不得低于45分:包括艺术学理论、美术学(古文字研究、书画鉴定)、设计学(设计文化研究、设计美学与实践研究、手工艺术学研究)。
(2)实践类专业不得低于40分:包括美术学(不含古文字研究、书画鉴定)、设计学(不含设计文化研究、设计美学与实践研究、手工艺术学研究)。
(3)特殊规则:综合分85分以上(含85分),并在该研究方向中排名第一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可降5分参加录取排名(如出现并列第一,则此规则无效)。
2、综合面试和各专业笔试科目(不含外语)考试成绩应分别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
3、资格审查合格,体检合格。
三、综合分计算
1、综合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40%+专业笔试平均成绩【专业研究能力考核(1)、专业研究能力考核(2),每科满分100分】×60%
2、外语成绩不计入综合分;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分。
四、录取规则
符合以上录取排名条件的考生,根据其填报的专业研究方向志愿,以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择优录取。如综合分相同,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者。
五、学校招生委员会可结合教育部最终下达的计划数,根据学科发展需要和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
六、我校帮扶浙江理工大学教师定向培养计划(2名)单列,外语科目分数线另行划定,相关录取实施细则按照两校约定执行。
文章标题:中国美术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生招生录取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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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栏目:美考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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