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标代码 | 103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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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在 地 | 浙江 |
院校特性 | 31所独立 |
院校隶属 | 浙江省教育厅 |
学历层次 | 本科 |
办学类型 | 学院 |
院校类型 | 艺术 |
开设专业 | 艺术史论 广播电视编导 录音艺术 动画 影视摄影与制作 美术学 绘画 雕塑 摄影 中国画 艺术设计学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 公共艺术 工艺美术 艺术与科技 建筑学 风景园林 陶瓷艺术设计 |
网站地址 | http://www.caa.edu.cn |
咨询电话 | 0571-87164630 |
院校地址 | 杭州市南山路218号 |
1、录取原则:学校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结合考生的政治思想素质、身体素质、专业考试成绩及文化课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计算办法及文化课要求:各专业(类)方向的综合分计算公式和文化总分要求详见下表(以下对文化课分数要求:以总分满分750分,单科满分150分计)。
3、录取一般规则:
(1)建筑学(建筑艺术、城市设计)专业:专业合格,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艺术史论(艺术理论类)专业:专业合格,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3)其他专业(类):专业合格,并且高考文化总分成绩满足最低分数线要求,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
4、录取的特殊规定:专业考试成绩在各专业(类)名列前茅者(即:招生总计划数少于等于15人的,专业考试成绩排名第一者;招生计划数超过15人的,以每增加15人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递增一个名额,以此类推),文化课总分线可降低10分。
5、所有专业文理兼招,为艺术类提前批或第一批录取。
文章标题:中国美术学院2017年本科专业录取办法
本文链接:https://www.mei-shu.com/edu/1/news-340.html
本文栏目: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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