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标代码 | 103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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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在 地 | 浙江 |
院校特性 | 31所独立 |
院校隶属 | 浙江省教育厅 |
学历层次 | 本科 |
办学类型 | 学院 |
院校类型 | 艺术 |
开设专业 | 艺术史论 广播电视编导 录音艺术 动画 影视摄影与制作 美术学 绘画 雕塑 摄影 中国画 艺术设计学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 公共艺术 工艺美术 艺术与科技 建筑学 风景园林 陶瓷艺术设计 |
网站地址 | http://www.caa.edu.cn |
咨询电话 | 0571-87164630 |
院校地址 | 杭州市南山路218号 |
录取办法(艺术类专业)
1.入围考生必须参加当年高考二类科目组的考试。
2.录取批次安排在艺术类第一批之前。考生填报“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志愿时,所填报专业须和报名时所确定的专业或专业类一致,否则无效。
3.具体录取办法:
按照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三个部分折合成综合成绩,按照招生计划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中,实践类: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占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60%,高考成绩占30%。理论类: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占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40%,高考成绩占50%(每块分数都折合成满分100分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实践类: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60%+高考成绩×30%。
理论类: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40%+高考成绩×50%。
其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3 + 1×成绩为A的科目总数 + 0.5×成绩为B的科目总数)×10。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总分超过100分的按照100分计。
4.我院对入围考生不再设定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和语文、英语单科分数线。
录取办法(三位一体)
1、中国美术学院根据考生政治思想素质、身体素质、专业考试成绩及文化课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各专业(类)方向的综合分计算公式、语文、英语单科和总分要求详见下表(以下对文化课分数要求:以总分满分750分,单科满分150分计)。
专业代号
专业(类)方向
综合分计算公式
语文单科要求
英语单科要求
文化总分要求
01
中国画1
考生专业总分÷专业满分×60 +考生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
85分
70分
报考我院的全国考生均按我院划定的文化课最低控制线进行录取,我院将参考浙江省的艺术类本科分数线自主划定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
02
中国画2
03
书法与篆刻
04
美术与设计理论类
考生文化总分÷文化满分×100
100分
90分
05
造型艺术类
考生专业总分÷专业满分×60 +考生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
85分
75分
06
设计艺术类
07
图像与媒体艺术类
08
建筑学类(5年制)
考生专业总分÷专业满分×50 +考生文化总分÷文化满分×50
09
建筑学类(4年制)
考生专业总分÷专业满分×60 +考生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
10
城市景观造型艺术
11
视觉传达设计
12
染织与服装设计
13
建筑与环境艺术设计
14
多媒体与网页设计
15
数字出版与展示设计
16
工业造型设计
2、①专业考试成绩总分排名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在各专业计划数20%以内(含20%,小数点四舍五入取整数)的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最低控制线,并且单科成绩满足最低分数线要求,即予录取。
②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在各专业计划数5%以内(含5%,小数点四舍五入取整数)的考生,并且单科成绩满足最低分数线要求,专业合格即予录取。
③对其他考生,按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
④美术与设计理论类专业的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理论类专业文化分数线,并且单科成绩满足最低分数线要求,按文化课成绩总分折合成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
3、专业考试成绩在各专业(类)名列前茅者(即:招生总计划数少于等于15人的,专业考试成绩排名第一者;招生计划数超过15人的,以每增加15人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递增一个名额,以此类推),文化课单科语文或英语的其中一门分数线可降低10分,文化总分线可降低10分。
4、所有专业文理兼招,为艺术类提前批或第一批录取。
文章标题:中国美术学院2012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本文链接:https://www.mei-shu.com/edu/1/news-318.html
本文栏目: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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